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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福利来了!
***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军人及其家属医疗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强调要把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事情做好做实,让官兵有更多获得感。
①在现有军人子女保障对象的基础上(含已满18周岁、经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仍在中学、中专就读的子女),将所有未满18岁的军人子女纳入军队医疗保障对象。
②明确了师以下官兵,近视的官兵3年一次可以在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内配眼镜;
③因听觉衰退的官兵5年一次可以单耳不超过8000元,双耳不超过15000元装配助听器;
④患龋病、牙周病等牙外伤等原因导致牙齿及牙列缺失、牙体形态缺损的官兵在军队和地方医疗机构采用人工修复体进行固定、可摘修复的,除个人支付种植牙费,可以报销应用嵌体、全冠每颗牙不超过1000元,应用固定桥每件修复体不超过3000元,应用可摘局部义齿、全口义齿每件修复体不超过2000元的费用。
以上通知,从2019年4月13日起施行,武警部队也遵循该通知执行。
军改以来,尤其是近段时间,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一个个开始施行。从衣食住行到医疗保障,逐渐提升获得感。
01、“衣”的新规定
①被装精准发放扩大试点单位范围。被装,可以“网购”了!具体可查看 “网购军装”,来了!
②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服,也可以着便服”。
02、“食”的新标准
①基本伙食费,涨了!平均涨幅4—5元,具体可查看 半年内,伙食费涨两次!
②误餐补助新规定:早餐20元,午餐和晚餐均为40元。
03、“住”有好保障
①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公寓住房和临时来队住房,为家属随军和配偶子女临时来队探亲的官兵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符合住用条件
②单位确无房源保障的,所在单位应当发放租房补助费;
04、“行”的实政策
①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②军队人员家属临时来队探亲和遇有疾病等情况时,单位可以安排车辆到机场、车站、码头、医院接送。
③军队人员因工作需要用车,单位无法保障的,应当优先选择乘坐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确因任务紧急或者公共交通保障不便的,可以乘坐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交通费用,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在《军队差旅费管理规定》明确的市内交通费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从本单位差旅费中列支。
05、奖励的新变化
①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注重发挥物质奖励的激励作用。
②官兵退出现役时,团级以上单位可以在每人500元限额内统一定制发放具有军旅特色的纪念品。
06、慰问的明规则
①看望慰问时,每次可以赠送标准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看望慰问长年住院治疗或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人员,当年度只赠送1次慰问品。因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直系亲属罹患重病或突发变故等造成生活有特殊困难需要救济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②各单位应当充分发挥福利费的救急解困功能,军队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变故等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应当给予救济。
07、医疗保障的大拓展
①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含军队管理的退休士官)、义务兵、学员以及持有军人保障卡的军人家属,持有军人保障卡都可以直接到全军医院门诊就医。
②从2019年4月13日起,军人及其家属医疗保障又有了新调整,文章的开头已经提到。
部分内容转自人民陆军公众号